“现在开庭!”9月15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一起校园盗窃案在武鸣区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武鸣高中、广西民族高中、武鸣中学、罗波高中的200余名学生走进法院观摩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熏陶。
庭审开始前后,法检两院携手普法释法,法官助理陈远宏和检察官助理苏帆分别向旁听师生介绍了基本案情、庭审流程以及公诉职能等方面内容,并详细讲解了与盗窃罪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醒同学们要提高防盗意识,保护好个人财物,尽量避免将大量现金及个人贵重物品带入学校或留在教室。
2023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进入广西民族高中教学楼窃取了28名学生的现金共计13950元及一个白色充电宝。同年3月,李某某又进入罗波高中教学楼,窃取了40名学生的现金共计22355元及一个黑色充电宝。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有盗窃行为劣迹,酌情从重处罚。但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退赔广西民族高中28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3950元;缴纳的220元赔偿款依法发还罗波高中的受害人。
整场庭审秩序井然,同学们全程聚精会神、认真聆听,“沉浸式”体验了真实的庭审过程,切身感受司法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该案的公开审理,切实维护了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挽回了学生们的经济损失,同时以身边人身边事扩大警示效应,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