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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跟踪前妻,武鸣区法院发出该院首份离婚后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岑素娴 李佳伟  发布时间:2023-04-10 09:28: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武鸣区法院根据女方申请,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签发了该院首份对离婚后妇女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母亲,并严禁其进入申请人的住所及工作单位。


在这起案件中,女方与男方原系合法夫妻关系,后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但是双方之间的矛盾却并没有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结束,反而因为小孩的抚养及探望问题导致摩擦矛盾不断升级,男方在情绪过激的状态之下持续对女方及其母亲进行威胁恐吓,导致女方每日生活在不安和恐惧之中,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裁定予以同意。


当天,主办法官不仅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送达至双方当事人本人、被申请人公司及双方所在社区,还与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探讨如何加强联动,深入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落实,切实保护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或者是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抚养、寄养等关系的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拓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不仅将申请主体扩大至恋爱、交友中的妇女及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的妇女,还增加了对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筑牢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防线。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拓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不仅将申请主体扩大至恋爱、交友中的妇女及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的妇女,还增加了对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筑牢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防线。


 
来源:审管办 立案庭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