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法院在“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中,善用执行措施,实现善意文明执行与执行强制性融合,为企业纾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强制措施有威力,善意执行促和解
林某和某运输公司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展执行后,核查到李某及挂靠运输公司银行账户长期没有收入,肇事车辆长期在外无法实际扣押处置,导致案件陷入僵局。“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开展后,武鸣区法院向运输公司发出预罚款、预审计告知书,又将公司纳入失信名单。运输公司在强制措施压力下,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后,3月13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将赔偿款11万元履行完毕。武鸣区法院也及时解除了对该公司的限制措施。
对禁令置若罔闻?发起“预字决定书”
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潘某、钟某、李某、陈某等人金融借款一案,2023年1月武鸣法院裁定查封了被申请人的沃柑果园。进入沃柑收获季节后,被申请人在果园被查封的情况下私自采摘出卖,得知后武鸣法院执行局干警们又多次前往果园责令潘某、钟某等人将沃柑款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提存。但是被申请人仍然对法院的禁令置若罔闻,不仅继续采摘,也不提存果款。
△被执行人签收送达回证
3月14日,法院干警再次来到果园,向钟某、李某、陈某发出《预罚款决定书》,并向三人进行警告、宣讲,钟某等人在执行震慑下,表示会配合执行并将果款及时提存。目前,第一批果款88万元已转至执行账户,为案件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下一步,武鸣法院将进一步做深做实“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