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未缴保险又无工伤认定书,法官节前调解助农民工工伤后维权
作者:岑素娴 陈文珊  发布时间:2023-01-29 09:22:07 打印 字号: | |

“事故发生了两年多都没解决,在法官的调解下终于拿到赔偿,过个安心年了。”1月17日,原告老李在春节前收到了第一笔工伤赔偿款5万元,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


近日,武鸣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该院首例无工伤认定书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老李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前,老李经熟人介绍到某公司从事机车操作工作,但该公司一直没有为老李购买工伤保险。2020年4月,老李在工作期间左手不慎被发生故障的机车绞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公司主动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但由于公司不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纠纷经劳动仲裁、诉讼等几番周折确认劳动关系后,早已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2022年11月,无奈的老李再一次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庭审过程中,民事审判庭潘知兴法官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告所受的伤害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若按部就班地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工伤赔偿,双方将费时费力,且又临近春节,为了能够使大家都过上一个安心年,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庭调解。


基于查明的事实,法官既站在受伤劳动者的角度尽量为其主张合法权益,也体恤公司受疫情影响的经营状况,充分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虽然原告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确认,且原告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用人单位应参照工伤认定标准赔付劳动者因工伤所造成的各项待遇损失。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向老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万元,分两笔给付,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目前,老李已经收到了第一笔赔偿款5万元,剩余5万元将于3月31日前给清。


节前不打烊,调出幸福年。新春佳节前夕,武鸣区法院不只做法律的执行者,更做温暖的关怀者,进一步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调解力度,实现高效解纷、案结事了,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来源:审管办 民庭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