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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活封”价值百万元生产设备,生产与执行实现双保障
作者:潘星宇 岑素娴  发布时间:2022-09-08 09:45:37 打印 字号: | |

8月24日,武鸣区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某工业园区,仅耗1小时,便对某照明公司厂房内百万元生产设备灵活采取“活封”保全措施,既给了被申请人继续生产的机会,又保障了后续胜诉的执行。



△执行法官查封生产设备


2021年4月,甲公司与某照明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将科技园第一层、第二层出租给被申请人生产LED灯散热器。但租期临近届满,照明公司尚欠申请人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共计95.7万元。经多次讨要未果,甲公司起诉了该照明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


执行干警们来到工业园区后,却发现照明公司生产厂房大门紧闭,但透过外面的窗户,依稀能看见厂房里的机械设备和地上的生产材料。法官经了解得知,厂房已经停工,里面现在仅剩下一些机械设备以及一些生产零部件。


机器设备是工厂从事生产所必需的物质资料,虽然该厂房暂时停工,但直接对设备进行“死封”,若工厂有希望恢复生产时势必会受到影响,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某照明公司有关责任人签收查封清单


通过园区物业联系上照明公司有关责任人打开了厂房大门后,执行法官对生产设备作出估值,将两台数控车床、两台威佑精机进行“活封”处理,并结合案情和此次查封保全的目的,向有关责任人释明法理,讲清利害:“机器设备可以继续使用,但禁止进行恶意转移、变卖、设立抵押等损害申请人权利的处分行为,并定期对机械设备尽到合理的维护、保养义务。”照明公司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待案件的进一步审理。

 

执行法官小课堂: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债务相当部分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等强制措施,事关立案、审判、执行的重要诉讼程序,能够防止被保全人财产转移,助推诉讼程序顺畅进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下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处理企业关注的财产保全问题时,为稳定生产经营,法院一般慎用“死封”、冻结、划拨资金等手段,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前提下,精准把握保全查封措施的力度与尺度,尽量采取“活封”等方式,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