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责任人:梁凤堂
职务:副院长、党组成员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对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 | 全年 | |
2.年内召集分管部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2次。 | 全年 | |||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贯彻落实院党组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 | 全年 | |||
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为本支部党员及联系的支部党员干部讲1次廉政党课。 | 全年 | ||
2.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性检查,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履行主体责任约谈。 | 全年 | |||
3.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廉洁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廉政约谈和督促纠正,及时向党组汇报涉及违法违纪的问题。 | 全年 | |||
严格廉洁自律 | 1.严格遵守、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 全年 | ||
2.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 全年 | |||
3.自觉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 全年 | |||
4.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本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 | 全年 | |||
个性清单 | 1.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依法纠正错案,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公正。 | 全年 | ||
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力度。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