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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林志丹)
  发布时间:2022-04-20 15:23:47 打印 字号: |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责任人:林志丹

职务: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完成时限

备注

共性清单

强化责任担当

1.在年内召集分管部门至少开展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

全年


2.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全年


加强日常管理

1.年内同分管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至少1次,实现全覆盖。

全年


2.年内为所在支部及联系支部的党员干部上至少1次廉政党课。

全年


3.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全年


严格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年


2.自觉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全年


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机关政务网站上公示。

全年


个性清单


1.执行廉政提醒告知和约谈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日常执法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不廉洁的行为。

全年


2.抓好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将党内监督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杜绝推诿执行,消极执行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全年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