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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蒋铧毅)
  发布时间:2022-04-20 15:24:17 打印 字号: | |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责任人:蒋铧毅

职务:党组书记、院长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完成时限

备注

共性清单

履行领导责任

1.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城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切实担负起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全年


2.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组织制定本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党组会审议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议题,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分管领导抓好落实。

全年


3.定期向城区党委和城区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全年


4.组织开展至少1次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本院工作落实情况,发现和解决任务落实中的突出问题。

全年


5.及时批示督办信访举报件。

全年


6.持续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督促分管领导抓好落实。

全年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领导的教育、监督、管理,年内同班子其他成员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落实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全年


2.定期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全年


3.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法院、城区党委、城区纪委报告。

全年


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年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全年


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本院内部网站上公示。

全年


4.如实向上级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全年


个性清单


1.组织研究修订本院反腐倡廉责任制,规范司法管理权的运行。

全年


2.组织开展对“三公经费”使用、公车管理使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等方面监督检查至少2次。

全年


3.牵头研究落实上级法院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城区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全年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