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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强”不止有“公证”,调解还能这么干
作者:尹灵荷  发布时间:2022-05-30 10:43:2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武鸣区法院推出赋强公证解纷模式,引导当事人将该非诉讼解纷方式作为“优先选择项”,截止目前已办理赋强公证案件近700件。甚至不少纠纷在赋强公证工作站介入后,经过工作人员的释法说理,当事人无须办理赋强公证,对方就已主动履行了义务,成功地将纠纷止诉于源,息诉于调,化诉于理。


捋清法律关系,20万租金土地承包纠纷止诉于源


黄某与梁某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书,从2017年起,黄某从陆斡镇某村集体处承包的土地转租给梁某,但今年梁某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2022年租金。今年4月,黄某一纸诉状将梁某告到武鸣区法院,主张解除双方之间的土地承包协议,并要求梁某向其支付2022年租金21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法官在对案件初步调查后发现本案调解的可能性较高,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下将案件移交赋强公证工作站调解。仔细了解情况后,工作站工作人员得知原来是黄某之前已经多次不向村集体支付租金,导致与村民之间产生矛盾,梁某担心村民会阻止自己继续使用土地,今年才未继续向黄某支付租金。


“黄某,我们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要清楚这起纠纷的真正起因。”工作人员耐心帮助原告捋清本案的法律关系——本案被告的义务是向原告支付租金,其并不具有直接向村集体支付租金的义务,而原告作为向村集体承包土地的合同相对人,负有向村集体支付租金的义务,且该义务不受被告是否按时支付租金的影响。


黄某了解到这一利害关系之后,当场表示今后会处理好与村集体之间的关系,并立即向村集体支付了拖欠的租金,梁某也向黄某支付了2022年的租金。三者之间纠纷得以化解,土地承包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梳理法律流程,跨省工程合同纠纷电话“云”调解


2018年,云南某设备公司(下称云南公司)经人介绍,向南宁市某水泥公司(下称南宁公司)供货,累计产生货款32万余元。工程结束后,云南公司多次催收无果,于今年3月起诉南宁公司,要求对方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共计38万余元。


法官对案件情况初步了解之后,认为本案事实较为清晰,且一方在省外,若立案后走传统诉讼流程到最终实现胜诉权益耗时较长,不利于尽快争取货款满足经营,故在争得云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赋强公证工作站进行调解。


工作站工作人员向南宁公司了解后得知,2018年以来,该公司法人发生多次变更,且双方之间的交易并未签订合同,导致相关交易并未记载入公司财务账户,现任公司法人对当事双方的交易并不清楚,因此一直拒绝支付货款。工作人员多次致电双方公司,细心梳理法律流程、耐心沟通,终于,南宁公司法人在对涉案交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确认后补足了相关手续,并向云南公司清偿了拖欠的货款。


告知法律后果,一拖再拖的材料货款终得履行


2020年期间,潘某在广西某材料公司处采购绘涂仿石漆材料,但却一直未支付货款。后续双方虽对账确认拖欠金额,但被告一直以材料质量有问题为由,三番五次拒绝支付。今年1月,该公司无奈之下起诉潘某。


收到该公司的起诉材料后,法官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司法资源,决定交由赋强公证工作站调解。工作人员多次与潘某进行电话沟通,向其讲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阐述类案的判决情况,“材料公司每一批货都有合格证,若有疑虑可申请查看相关资质材料。”在调解下,双方同意各让一步,最终材料公司同意减免部分货款并放弃起诉,潘某主动清偿了货款。


诉源治理能将纠纷解决在诉讼阶段之前,还能起到根源化解、形成守法崇德的社会风尚重要作用。武鸣区法院继续发力推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等一系列诉源治理措施,坚持源头预防为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引导相关人民群众、行业组织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维护法律权威,让每一位人民群众都知道法律保护什么、惩治什么,公德鼓励什么、反对什么,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