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居然真的主动履行了,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武鸣漓江村镇银行工作人员激动地说道。
近日,武鸣区法院赋强公证工作站通过“诉前调解+赋强公证”,促使一起金融借款纠纷的借款人在贷款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主动还本付息,有效缩短了金融债权的实现周期。
本起纠纷的借款人为投资生意,自2017年起从武鸣漓江村镇银行处办理贷款,但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还款,便与妻子采取“以贷养贷”方式,数次向武鸣漓江村镇银行续贷。银行认为,借款人的行为明显表示其难以偿还贷款,且已经满足本次贷款合同中关于合同提前到期的条件,因此于2022年4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及其妻子共同还本付息共计九万余元。
△工作站工作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收到起诉状后,法官经调查得知,借款人在法院有多起借贷纠纷,其已与妻子离婚、其妻下落不明且名下并无财产。如果本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有可能需要公告送达,短时间内难以办结,将极大影响金融机构债权的兑现效率。因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移交赋强公证工作站处理,尝试用非诉方式化解纠纷。
△工作站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调解
南方公证处驻工作站工作人员考虑到本案中借款人贷款系用于果园投资,以及离婚后夫妻双方协商果园由借款人继续经营,因此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耐心与借款人沟通,充分动员其主动履行相应义务,最终促使借款人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还款责任。近日,在工作站的调解下,借款人自愿向武鸣漓江村镇银行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并办理了赋强公证,当场还清所欠借款。
赋强公证通过对相关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方式,大幅度缩短了纠纷化解周期,有效提高了债权实现效率,充分发挥了司法、公证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领域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下一步,武鸣区法院赋强公证工作站将持续、深入推行“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积极发挥公证制度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