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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逃避债务?执行法官扣车可不手软!
作者:潘星宇  发布时间:2022-04-29 08:43:05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在李某居住的小区楼下发现他的车了,你们现在可以赶过来吗?”4月22日,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后,武鸣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迅速前往南宁市兴宁区某小区,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扣押,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20年1月起,李某前后两次雇请莫某为其施工的房屋提供木工作业,完工后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李某向莫某出具欠条,承诺会在2020年12月30日前将剩余劳务费全部结清。直至2020年除夕,李某仅支付1320元劳务费,尚欠2.4万元。莫某多次催促,李某均未还款,无奈之下,莫某诉至武鸣区法院。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1年4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于2021年9月15日前向莫某支付劳务费2.4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以各种理由逃避还款。同年10月,莫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将李某的1万元存款全部扣划,并组织双方就剩余款项的履行进行协商,11月27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承诺,自2021年12月起于每月25日前向莫某支付2000元,直至清偿。12月30日,双方再次协商,申请人莫某同意将被执行人的两个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所有执行干警通力配合,

将车辆推出车位并装上拖车。


2022年4月,申请人莫某向执行法官寻求帮助,称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4月22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小区,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李某,要求李某就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作出解释与说明并责令其交出车辆钥匙,但李某以各种借口推脱,也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回。最后,所有执行干警通力配合,将车辆推出车位并装上拖车,顺利将车辆扣押回法院。


此次执行活动案件标的虽“小”,但对于当事人却具有“大”意义,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武鸣区法院将持续用足用强执行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以强大司法保障助推法治社会、诚信社会的建设。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