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欠我的钱什么时候还?”
“我已经没钱了,我拿什么还你啊?”
“我看你家不是有猪吗?你不卖,我就让法官去卖!”
近日,武鸣区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以生猪作价偿还饲料款,一件因“猪”而起的执行案件,因法官“卖猪”顺利执结。
2017年8月,被执行人覃某于申请人韦某处购入2.8万余元饲料用于生猪养殖,并于2018年4月向韦某支付8000元,约定待两栏生猪出售后便偿还剩余全部货款。事后,覃某却悄悄将生猪出售,将获得款项用于其他消费,韦某遂诉至法院。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采取网络扣划等措施,让申请人韦某顺利拿到了1万元货款,但经多方查控,发现覃某名下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剩余货款的兑现工作陷入僵局。
△顺利将覃某养殖的剩余生猪按市场价格出售
2022年3月10日,在得到被执行人养殖生猪的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覃某的养猪场。“既然那两栏生猪卖了,为什么不把饲料钱还了?”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覃某支支吾吾,执行法官向其释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执行法官从中联系协调,顺利将覃某养殖的剩余生猪按市场价格出售,共计9万余元,覃某当即将所欠货款全部支付给韦某,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制作笔录
“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我们执行干警要有‘十八般武艺’,要哄得住小朋友,劝得服老太太,卖得了鱼,看来今天又要加一条了,我们还得会卖猪!”刚刚忙完的执行法官笑道。
执行法官有时化身为“果农”、有时化身“渔夫”、有时化身“卖猪郎”......通过人性化执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