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武鸣区法院作出广西首例涉抵押权大额金融债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作者:刘雪蕉 岑素娴  发布时间:2021-12-03 10:38:27 打印 字号: | |

12月1日,武鸣区法院通过委派调解的方式,依法对广西首例涉抵押权、大额金融债权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16年11月11日,苏某等三人与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00万元,2019年11月11日到期。此外,苏某等三人还与银行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约定苏某等三人以其名下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苏某等三人未能按约还款,银行遂于2021年9月6日向法院起诉。


武鸣区法院在立案审查中认为,此案标的较大,且借款逾期近两年,通过诉讼方式双方则面临诉讼周期长、程序繁琐等问题,不仅不利于苏某三人的资金周转,也不利于银行尽快实现债权,因此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并将案件委派至广西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调委)。调解中,苏某等三人表示由于疫情期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银行能延长还款期限,并允许分期还款,但银行方面则担心延长还款期限会产生影响其债权实现的风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法官敏锐地抓住化解纠纷的关键,随即建议将银行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写入调解协议,再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明确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一旦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的建议被双方当事人采纳,银调委由此顺利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借款人分四期于2022年3月28日前清偿本案借款本金及利息,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日,借贷双方成功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签署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申请书。接到申请后,法院随即组织双方线下核实协议的真实合法性,并依法出具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借贷双方签署笔录确认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并握手言和


据悉,该案是武鸣区法院落实今年6月南宁市中院及各城区法院与广西银行业协会签订的《银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协议》的重点工作之一,依托于该协议搭建的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平台,金融纠纷解决效率得到大大提高,获得银行和借款人一致好评。


同时,“法院+银调委+司法确认”是武鸣区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工作模式既能为借款人提供更加合理的还款方案、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又能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权提供保障,有效实现了借贷双方的双赢。未来,武鸣区法院还将继续加强与银调委的交流合作,深入推进这一工作模式,努力把更多金融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