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中,年过80岁的继承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11月24日,武鸣区法院立案庭韦菊法官带领书记员下乡,在柴火堆旁成功化解了一起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让高龄老人成功得到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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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7日,曾某驾驶的货车与陆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陆某受伤。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陆某驾驶自行车左转弯横穿公路往路口行驶时未下车推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曾某经过路口时未注意安全驾驶,应负次要责任。后陆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救治无效于6月9日死亡。11月15日,陆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曾某和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法官在查看案卷后发现,案情较为简单,认为调解的可能性较大。但考虑到原告仅有一位姐姐陆某兰在世,且年纪较大行动不便,韦菊法官主动与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沟通,希望去到受害人家属家中调解。
△韦菊法官向老人介绍肇事司机曾某和保险公司代理人
一见到陆某兰老人,韦菊法官便鼻子一酸,红了双眼——这名在初冬还身着破旧棉袄、踩着凉拖的老人深深地触动了她的心。法官主动蹲下身子,询问老人身体和生活情况,在了解老人不愿意在家中调解后,一行人便体谅地来到屋外的柴火堆旁进行调解。调解中,老人听不懂普通话,法官又耐心地用壮话轻声询问,同时将老人的话翻译成普通话向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代理人转述。
△在韦菊法官和书记员的帮助下,老人在调解笔录上按手印确认
经过法官的专业引导和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当场在笔录上签字。肇事司机同意除已支付的3000余元医疗费外,再向原告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并当场将上述款项交付给了原告;保险公司也同意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范围内分别赔付19.8万元、12.8万余元,并承诺将于2022年1月24日前付清。
△肇事司机曾某将2万元精神抚慰金交付给老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韦菊法官贴心为当事人着想,主动前往群众家中调解,是武鸣区法院积极将服务窗口前移,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缩影。未来,武鸣区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服务工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