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没有错!是原告自己想多了,不同意原告的请求。”
11月12日,武鸣区法院双桥法庭开庭审理了两个90后女孩之间的名誉权纠纷。事情的缘由是起于一场这两名女孩和另一名男孩的感情纠葛,小爱(化名)在朋友圈及抖音上发布内容,无意间透露了花花(化名)的网络平台号等个人隐私。花花认为这导致了她的名誉受损、精神受创,工作和生活也因此受到困扰,遂聘请两位律师一纸诉状将小爱告上法庭。小爱也不甘示弱,请来律师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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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法官了解到被告并非有意针对原告,而是不小心泄露了原告的个人平台号,便决定调和双方之间的矛盾。向两位90后女孩普及侵犯名誉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后,法官告诉她们,当前是一个多元化发展的社会,未来成长过程中还会有很多坎坷和误会,希望双方放下成见,消除误会。期间,双方的律师也主动加入到劝和队伍中。
“你们看,我和三位律师,四个80后真是为你们两个90后操碎了心啊!”法官的一句玩笑顿时逗乐双方当事人,紧张气氛得到缓解,最终,被告当庭向原告道歉,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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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大数据时代,聊一次微信,发一个朋友圈,刷一次抖音等等,都可能泄露个人信息,大家在使用社交软件或者进行网络交易时,一定要保持谨慎,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个人隐私,防止信息泄露,以免被他人恶意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