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看到谢某的车了,现在正停在红岭东风路xx号门前,你们快来……”11月4日17时50分,武鸣区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凌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局局长黄成果立刻组织干警,亲自带队去拦截该车辆。
2018年11月,凌某雇请司机驾驶的货车,行驶到210国道马山至武鸣方向的2912公里处时,与黄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事故导致凌某雇请的司机受伤,后交警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凌某就相关赔偿事宜,将肇事车辆车主谢某、司机黄某、货车挂靠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理赔完毕,法院最终判决谢某、黄某、货车挂靠公司连带赔偿2.8万余元。
由于上述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凌某于2021年2月2日申请强制执。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部分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肇事的重型货车也已转移,仅从被执行人黄某的银行账户划转八千多元,该案无奈终本执行。
在接到申请执行人凌某的电话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动,赶到时该货车已经开走,执行干警失望而归,正准备解散之际,再次接到凌某的电话,称该货车又开回来了,正停在武鸣红岭一家桶装水经营店门口。执行干警迅速赶到店里,在店门口看到了要扣押的中型自卸货车。执行干警在查看现场时发现桶装水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是谢某,谢某此时正在店里。执行干警当即对谢某进行问话,并依法扣押该货车。“这辆车是用来运输桶装水的,这个债我会还的,能给我一些时间凑钱吗?”谢某说道。随后执行干警将谢某带回法院,经训诫,谢某写下还款承诺书,承诺本月20号履行1万元,余款于12月4日前付清。
法院强制执行就要“快、准、狠”,解决执行难工作不仅需要执行法官的雷霆一击,也需要申请人提供线索,形成合力达到攻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