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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工作站再发力多方联动化解建工合同纠纷积案
作者:叶允任  发布时间:2021-11-12 09:00:21 打印 字号: | |


11月10日,经武鸣区法院、伊岭工业集中区委员会、双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方联动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积案得以圆满化解,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这是武鸣区法院伊岭工业集中区法官工作站成立后,法官介入调解并作出司法确认的第二个纠纷案件,充分展现法官工作站的调解新模式。


图片来源于网络


甲公司与乙公司系南宁伊岭工业集中区的两家相邻企业,两公司之间存在一段长约200米的落差边界,雨季时常有土方滑坡的情况出现,给双方带来困扰。为明确厂区分界,防止再次出现滑坡导致企业经济损失,双方友好协商共建挡土围墙,并签订了一份《合作共建协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地质特殊原因,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出双方约定的范围。为此,甲公司比预期多支出了23万余元。双方对于超出的工程款项多次协商未果,遂来到法官工作站,寻求法官的帮助。


李峰法官一行立即与伊工委人社局、建设局一同到厂区了解情况,实地勘察围墙的建设情况。同时,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想法,鉴于双方就超出的工程款项如何分配支付问题争议较大,李峰法官决定开展“背对背”调解。法官助理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继续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适时地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虽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矛盾分歧又小了一些。



△李峰法官一行到厂区了解情况


△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


11月10日,李峰法官再次联合伊岭工业集中区委员会、双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多方联动调解。法官等调解人员针对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法律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以及公司利益平衡点入手,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同意再支付10万元工程款,双方确定甲公司于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税金由甲公司负担,乙公司收到票据后七日内支付该款至甲公司指定账户。随即,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并予以现场确认。至此,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法官审查调解协议并予以确认


一直以来,武鸣区法院以“多元共治理,一站解纷争”为目标,积极推动形成止诉于“源”、息诉于“调”、化诉于“理”的社会治理新模式,通过诉源治理、高效便捷的能动司法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在社会治理中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民庭
责任编辑:蓝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