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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小平台大调解,30分钟成功调解履行17万元赔偿款
作者:刘雪蕉  发布时间:2021-10-12 10:10:03 打印 字号: | |

“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半小时就帮我们调解好了,要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签下协议,事故受害人周某的亲属充满了感激之情。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韦菊法官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仅用半小时就完成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工作。这是该院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1年6月12日,陶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推行二轮自行车的周某发生交通事故,周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陶某负次要责任,周某负主要责任。


△法官与保险公司沟通调解方案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事故发生后,周某的继承人与陶某向武鸣区法院申请诉前调解。该院立案庭韦菊法官收到材料后,发现陶某为涉案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韦法官立即通过微信与保险公司沟通,确定了调解时间和初步的理赔方案。因保险公司办公场所在南宁市其他城区,距离该院较远,往来不便,韦法官综合考虑后,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调解当日,原、被告在该院调解室提出了各自的意见,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也通过远程视频发表了意见。经过韦法官一番耐心释法说理后,最终达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6万余元,被告陶某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万元的调解协议。各方均通过调解平台签字确认了调解笔录。调解结束后,韦法官当场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至此,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完成了调解工作。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进行线上调解


△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的调解笔录


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对法院而言,有利于成功调解涉保险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对保险公司而言,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和原告冲突。对事故受害方而言,可以快速拿到赔偿款。后续,该院将继续推行涉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线上调解,发挥互联网实时互动、高效便利的优势,切实提高涉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效率,真正实现当事人、保险公司、法院多方共赢。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