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我们终于能把房子收回来了,感谢法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人感激地说道。近日,武鸣区法院民庭法官黄斯在贵港监狱仅用十分钟的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黄斯法官一行到达贵港监狱
2018年6月28日,原告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韦某、曾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两被告在交纳首付款之日起10日内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应于30日内办妥全部手续。房子过户到两被告名下后,曾某却因涉黑涉恶被公安机关逮捕,经法院依法判刑后被送至监狱服刑,导致贷款手续无法办理,该案涉房屋无法如期还款,也无法重新出售,并且所涉房屋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韦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其合法的财产权利,遂诉至法院,要求与两被告解除合同。
该院民事审判团队在与南宁市中院、该院刑庭、监狱部门沟通对接之后,明确了曾某的服刑地点为贵港监狱,便决定前往贵港监狱开庭审理此案。负责本案的黄斯法官在开庭前就积极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调解的意愿,在主办法官的释明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了具体的调解协议。在监狱开庭审理当日,主办法官仅花费了十分钟的时间,便成功化解了原被告双方三年都无法解决的矛盾纠纷。
△原告方代表和被告韦某来法院签收调解书,双方握手言和。
群众事无小事,武鸣区法院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认真解决好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让人民群众感受法律的温情与温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