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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小区车位引纠纷,法院调解化干戈
作者:张雅琦  发布时间:2021-09-15 10:04:27 打印 字号: | |

“一年多都没能得到车位,我真的很生气,但看到李法官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忙前顾后几个月,深刻感受到了武鸣区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现在气都消了。”近日,武鸣区法院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


(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告覃某为被告开发销售的南宁市武鸣区某小区的业主,2020年1月19日,原告向被告交付3万元定金,作为购买小区地下室车位订立买卖合同的担保,被告承诺会尽快与原告签订车位买卖合同,届时再详细约定各项条款。收受定金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以小区车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为借口,始终未与原告签订车位买卖合同。2020年至2021年期间,原告因未得到车位,只能租用他人车位或在小区外停车,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其定金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了解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朗,且双方当事人对于未能签订买卖合同都负有相应责任,便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沟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缓和双方的情绪,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庭审结束后,原告主动提出接受法院的调解,同意被告一次性向其退还定金2.6万元。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武鸣区法院民庭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注重群众工作方法,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现了法律温度与人文关怀。


 
来源: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