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鸣区法院主动与南宁仲裁委员会沟通,共同完善仲裁财产保全相关程序的衔接工作,成为南宁市首家通过书面函件向南宁仲裁委员会获取仲裁财产保全案件所涉仲裁案件结案情况的基层法院,化被动为主动,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梁某和甘某因合同产生纠纷,因双方协议纠纷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梁某遂于2021年8月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中,梁某担心甘某转移财产,遂申请财产保全。南宁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9月6日将财产保全申请材料移送至武鸣区法院,该院立案庭收到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查,于当日作出保全裁定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法官助理向银行递交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等材料
△法官助理按照银行要求填写材料
现行立法未明确仲裁财产保全所涉仲裁案件结案后是否需要通知保全法院,导致法院无法得知仲裁案件后续情况,可能会出现超期保全和不当保全等问题。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武鸣区法院主动与南宁仲裁委员会沟通,向其详细释明了后续沟通联系的必要性。经过沟通,双方在仲裁案件结案后仲裁委应及时以书面函件向保全法院告知案件生效情况、当事人信息等方面达成一致,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仲裁财产保全案件“一站式服务”,是武鸣区法院为民办实事的缩影,既满足了保全案件“快审快裁快保”的要求,又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武鸣区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合作,保障案件全流程的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