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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当事人“零成本”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刘雪蕉 钟小琴  发布时间:2021-08-18 09:14:39 打印 字号: | |

“非常感谢韦法官和司法所调解员,不仅快速的解决了我们的问题,还帮我们解决了诉讼成本。”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的当事人对武鸣区法院干警和锣圩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高效、便捷的工作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诉前调解转人民调解,后进行司法确认的交通事故非诉纠纷案件。2021年5月,宋某驾驶超载的货车在锣圩镇行驶时,未注意安全,与无证驾驶摩托车载人横过马路的潘某发生碰撞,造成潘某受伤、黄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7月,黄某的继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损失。该院立案庭法官韦菊对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通过韦菊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调解意向,但就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及诉讼费用分担双方未达成一致,调解工作只能暂停。



△潘艳华副庭长和韦菊法官向锣圩司法所负责人黄波介绍案件详情以及出具调解协议应注意的事项。


为快速化解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韦菊法官又主动与锣圩镇司法所负责人黄波进行联系,启动诉调对接,将案件移送锣圩镇司法所。在韦菊法官、人民调解员的规劝引导、耐心说服下,双方最终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


潘艳华副庭长查看司法所留存的“顺手调”工作记录


之后,韦菊法官又协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办理司法确认手续,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圆满化解。


这是武鸣区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工作的缩影。未来,武鸣区法院还将继续回应群众需求,加强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和协作,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衔接解纷模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