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 | 诉前调解显威力,4.8万元现金赔偿款当场支付!
作者:刘雪蕉  发布时间:2021-08-13 09:52:05 打印 字号: | |

武鸣区法院立案庭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积极开展诉源治理,8月11日,速裁团队的韦菊法官以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和过硬的专业知识,成功调解一起受害人年仅40岁的死亡交通事故纠纷,被告当场向受害人家属赔偿了4.8万元现金,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1年4月8日,黄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与龚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龚某当场死亡。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黄某驾驶车辆跟车超车时行驶到对向车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全部责任;龚某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不承担事故责任。



△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当场支付赔偿款


考虑到这起交通事故中的死者年仅40岁,家中尚有六十多岁的老人和尚未成年的女儿,韦菊法官认为调解更能减轻受害人家属心中的悲愤,且有利于消除社会隐患,因此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韦菊法官从“情、法、理”角度出发,结合案情释法明理,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除此前赔付的4万元和保险公司赔付的100万元外,黄某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害人家属当场支付4.8万元赔偿款。


△受害人家属在清点赔偿款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服务”。诉前调解能够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有利于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未来,武鸣区法院立案庭还将本着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努力发挥诉前调解的“威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黄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