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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冒雨入户勘察破难题,耐心沟通促和解
作者:黄钧斌  发布时间:2021-05-26 09:30:52 打印 字号: | |

“多亏你们法院能及时过来调解,这下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被告人李某紧紧地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5月25日,武鸣区法院里建人民法庭在审理一件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时,充分运用“枫桥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通过法官实地勘察、耐心劝导,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


原告系武鸣区灵马镇某企业,被告陈某在原告处打工多年,于2001年离职,被告离职后仍与丈夫李某占用原告所有的房屋。2019年5月,原告需对该栋房屋进行拆除重建,便通知被告二人对房屋进行腾空。同年12月,原告答应被告可将其房屋家具暂时放置在原告所有的某一铺面中,为期半年。但期限届满后,被告不仅未按约定退还铺面,还在铺面内进行经营活动,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搬离铺面并支付房屋占用费。


△黄法官在案件争议铺面前勘察


庭审过后,承办法官黄品雁带领审判团队和双方当事人前往案件争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寻找调解的机会。出发时,一场暴雨不期而至,经过40分钟蜿蜒的山路,黄法官一行三人来到了灵马镇街上。


在争议房屋现场,黄法官认真查看房屋状况,并召集当事人坐下来恳谈。“公司当时同意我们使用这个铺面三年,所以不应该收什么占用费。”被告人对法官抱怨道。


△黄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黄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和语重心长的劝解,二被告同意十天内腾空铺面归还原告,但仍旧不愿支付房屋占用费。黄法官趁热打铁,直接单独与原告公司进行沟通,“被告陈某毕竟曾是公司员工,这间铺面原告也是口头答应给二被告临时使用……”“被告早点搬出去也利于企业的及时规划生产。”经过法官半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占用费的诉讼请求,李某也乐呵地签下调解协议。临别时,被告李某激动地握住黄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原告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卢经理也对法院的耐心细致工作连连称赞。至此,这场历时1年的纠纷在双方的和气声中顺利结案。


△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我们之所以下去调解,一是表明我们法院的态度,二是通过调解处理可以有效避免后续执行难题,节约司法资源。”黄法官表示,“法官不是官,但每一份裁决都关乎群众的人生;法官也不仅是坐堂办案,多向群众迈出一步路,群众就少一份诉累!”


武鸣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民办实事”理念,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内生动力,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温情。


 
来源:里建法庭
责任编辑:岑素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