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武鸣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黄慧法官的办公室里出现了这样温馨感人的一幕——被害人韦某某在接过被告人黄某某的母亲递过来的赔偿款后低声饮泣,而黄某某的母亲则揽住她的肩头,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柔声安抚。
这是一起因家庭纷争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感情基础及现实因素,主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用教育感化了被告人,同时缓和家庭矛盾,排除社会治安隐患,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告人黄某某和被害人韦某某未婚同居多年,并共同育有一女,二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2020年11月15日凌晨2时许,黄某某和韦某某在南宁市武鸣区某出租房内再次发生争吵,黄某某气急之下持一把铁剑刺入韦某某左腰部。韦某某被刺伤后随即逃离现场,并呼叫救护车带其到医院接受救治,黄某某则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法医鉴定,韦某某身体之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在审理该案时,法官了解到黄某某与韦某某相识相恋后同居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在平淡的相处中,两人的思想差异日渐突出,常为家庭琐事、感情问题而争吵。案发后,黄某某立即主动投案,这一点足以说明他有明显的悔罪之意。同时,法官还了解到二人共同生育有一身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出事前孩子刚刚接受手术治疗,需要家人陪护,家庭经济也一度陷入困境。如果这个时候父亲因此锒铛入狱,那么孩子的抚养将会成为更大的问题。
△主办法官联系本案诉讼参与人到场调解
经过综合考虑后,法官联系诉讼参与人到庭,释法说理,劝说调和,最终被害人韦某某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接受调解并出具谅解书。开庭时,法官将调解的情况告知被告人后,被告人失声痛哭,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好好照顾孩子,有能力时再拿出更多的赔偿款补偿给被害人。
最后,武鸣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此案是武鸣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充分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成果的一个缩影,法官本着“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依法审判的同时,普及法律知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官寄语:家庭纷争常常是“解不断,理还乱”。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每年不在少数,此类案件牵扯进很多家长里短、人情世故,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如果只注重刑事处罚,而忽略民事调解,机械办案、孤立办案,很难达到案结事了,家庭矛盾和安全隐患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