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纪检监察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梁凤堂)
  发布时间:2021-05-10 14:57:51 打印 字号: | |

填报单位(公章):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责任人:梁凤堂   职务:党组成员 副院长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  体  措  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共性清单

强化责任担当

1.对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

全年


2.年内召集分管部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2次。

全年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贯彻落实院党组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

全年


加强日常管理

1.年内在本支部党员及联系的支部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全年


2.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性检查,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履行主体责任约谈。

全年


3.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廉洁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廉政约谈和督促纠正,对涉及违法违纪的及时汇报党组。

全年


共性清单

严格廉洁自律

1.严格遵守、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全年


2.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全年


3.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本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

全年


个性清单


1.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依法纠正错案,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受到公平公正。

全年


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坚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全年



 
责任编辑:武鸣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