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送达为民省时解民忧
“您好,平安保险的刘经理。我是南宁市武鸣区法院的韦法官,刘某某与张某某、贵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书给您送来了,麻烦您签收一下。若您对判决有任何疑问,我可以当场为您解答。”
武鸣区法院立案庭派驻交通法庭的韦菊法官,考虑到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一方当事人急需裁判文书生效领取赔偿金或保险金用于治疗等情况,为缩短文书送达时间,在日常案件几乎满档的情况下,仍挤出时间亲自上门将裁判文书送达给相关当事人。韦菊法官的急群众之所急,为此类案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大大缩短了在途时间,为等钱治疗的受害人节约了宝贵时间,消除了他们担心长时间无法得到赔偿的后顾之忧。
主动协调为民争利解民愁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为农村户口的群众来说,绝大部分人很难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以及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按照自治区高院、公安厅、司法厅、中国银保监会广西监管司共同发布的桂高法会(2020)8号文规定,保险公司只需按每天每人37元的标准赔偿受害人误工费。这对于广大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来说显然难以接受。
韦菊法官为此主动出击,不厌其烦地亲自上门谈、电话谈,与广西区内执业的几家大型的保险公司沟通协商,通过讲法理、讲情理、讲社会责任,最终说服了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同意将该情形下的误工费提高到142元/天;华安保险广西分公司等2家保险公司同意将该情形下的误工费提高到95元/天,为人民群众争取到了更大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而得不到相应赔偿的忧愁。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武鸣区法院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务实的举措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使司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