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鸣区法院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91件,涉及人数323人,案件标的额584.41万元。其中,仲裁执行案件24件,涉及人数24人,申请标的额89.15万元。
一.案件特点:
1、易形成系列案。欠薪的企业或雇主往往因资金周转问题无法正常发放薪资,拖欠工资的情况经常涉及到许多雇员。被欠薪雇员容易进行集体诉讼活动,形成追索劳动报酬的系列案。
2、建设领域成为“重灾区”。欠薪案件主要发生在建设工程农民工中。工程发包方往往不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多数发包方为了谋利,而将工程的劳务费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且不与承包方订立书面的劳务合同,仅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而分包,无论工程是否竣工,既不与承包方书面结算,也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劳而无酬。
3、标的跨度较大。以广西某公司为被告的27件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为例,案件标的最小为220元,最大为3万元。同一系列案中的标的额跨度较大。
4、一些劳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案件中的一些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比较少(一般都是口头约定),如发生纠纷,打工者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 。
二、对策建议:
1、提高全民维权意识。加强社会普法工作,提高全民关于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知识,提示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好薪酬待遇等。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更有利于通过法律得到保障。
2、加强沟通联系。针对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案件特点,法院可多与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必要时可提出司法建议,切实保障提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3、对用工单位加强规范,严惩不贷。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制定妥当的惩处机制,对发生欠薪问题的用工单位严厉惩处,全力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4、完善救助渠道。对涉及人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欠薪案件,特别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诉讼费减、免、缓条件的当事人减少审批环节,及时快立、快审、快执,提高案件效率;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及时与本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劳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