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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人民法院关于醉驾案件的分析及解决建议
作者:周鹏  发布时间:2021-03-02 16:03:32 打印 字号: | |

2011年醉酒驾驶机动车开始纳入刑法定罪,经过近十年的发展,该违法犯罪现象的治理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该类案件也出现了新情况和新特点。在新的背景下,根据我院近三年醉驾案件情况的统计,结合审判实际,分析其中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从而为做好新形势下我院醉驾案件相关工作建言献策。


本院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中,共受理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327件327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案件受理数总体上不断增加。2018年受理44件44人,2019年受理97件97人,2020年受理170件170人。2021年截止至2月28日共受理16件16人。由于2021年还未全部统计,期间数据参考有限。从2018至2020年三年来看,醉驾类案件的受理数量则呈现持续增加的势头。由此也说明,需要在该类案件中投入更多的关注。二、案件占比持续升高。2018年至2020年的三年间,该类案件占全年刑事案件数的比例分别为9.34%、21.65%和32.5%。以上数据预示着未来该类案件会逐渐成为法官审理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三、犯罪主体、犯罪时间和驾驶的交通工具具有明显的特征。从我院受理的该类案件中,犯罪人员大部分是男性且文化水平较低。同时,晚上饮酒后驾驶小轿车的案件居多。四、案发原因和情况比较集中。在受理的案件中,案发原因基本都是被执勤交警查获或者发生了交通事故。此外,许多情况都是案发时被告人独自驾驶机动车,车内无其他人员。


上述情况表明,尽管对醉驾的犯罪行为已经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但是近三年该类案件依然较多。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各部门联合联动、集中打击和治理。由于醉驾引发的事故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公安、检察院以及司法部门近期都加大了对该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从短期来看案件数增长较快。从2021年开始至2021年2月28 日的统计数据看,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超过50%,占新收刑事案件数的21.05%。这说明该项工作开始出现拐点、显现成效。二、被告人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现实中很多被告人都知道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着刑法的处罚,但是依旧铤而走险。一方面是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另一方面也是高估自己的自控力、存在侥幸心理。三、缺乏高效的社会监督和预防机制。由于醉驾案件具有隐蔽性和社会性,其在前期往往很难被发现。而且目前关于醉驾宣传的针对性不强。


根据上述导致发生该类案件的原因,提出以下解决建议。一是要建立有关部门的畅通协调机制,持续地高强度地予以打击。可以适时就醉驾问题召开公检法等多部门沟通交流会议,疏通重要节点,依法相互支持配合。二是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可以在晚上7点到次日早上6点,在酒吧、夜宵城、烧烤店等重点路段进行布控,更加有效的进行查处和打击。三是要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宣传落实两步走。要与时俱进,通过新媒体的方式加强醉驾危害的宣传。有关机关可以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向经常观看、发布饮酒视频和购买酒类的用户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快本地区代驾服务的发展,逐渐形成“饮酒不开车、醉酒找代驾”的良好习惯。四是要完善法院内部的审判流程和方法。在审判实践中,需要将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有条件的进行专人负责、专人处理,从而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专业性。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岑素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