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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信仰工作知识
  发布时间:2020-06-28 09:00:14 打印 字号: | |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暂行办法》从什么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9日正式印发施行。

2.民间信仰主要包括哪四种类型?

民间信仰主要包括自然崇拜、神话传说和佛教道教神灵崇拜、历史人物崇拜、少数民族民间信仰四种类型。

3.哪些庙宇属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是指群众因崇拜神祇、祈福禳灾而建立的、进行民间信仰活动的各类庙宇。

4.民间信仰与宗教有何区别?

    从本质上讲,民间信仰和宗教都是对超自然超人间力量的崇拜和信仰,但民间信仰和宗教又有很大不同,大多民间信仰面缺乏系统的教义教规、严密的组织和专职教职人员。

5.按《暂行办法》规定,列入登记建档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行登记建档:(1)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主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以上;(2)一年中单次活动规模达1000人(含)以上。

6.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登记建档编号,按什么程序进行?

(1)所在地村(居)委员会填写登记建档编号信息表,收集活动场所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3)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进行登记建档编号后,报市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存档。

7.拟登记建档编号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需提交哪些材料?    

(1)填写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建档编号信息表》; (2)活动场所情况说明; (3)活动场所经费来源情况;(4)民主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5)反映活动场所现状面貌的图片;(6)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的场所土地和建筑物使用权无争议的证明;(7)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8.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如何组成?

在当地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经常参加该场所活动的群众代表民主推选组成。

9. 修建民间信仰场所有何规定?

禁止乱建滥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原则上不再新建或重建民间信仰场所。确有必要重建、改扩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由该场所的民主管理组织征得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10.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遵循属地管理、群众自治的原则。

11.佛教、道教特征明显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如何管理?

在与佛教、道教团体协商的基础上,按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程序,依法登记为佛教或道教活动场所,依照《宗教事务条例》进行管理。

12.企业和个人可以投资经营或承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吗?

不可以。禁止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13.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财产及合法收入如何管理和使用?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财产及合法收入属于该场所集体所有。通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主要用于开展活动、维修场所、兴办公益慈善事业等。开支和使用需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4.组织开展民间信仰活动有什么要求?

开展民间信活动,一般应当在场所内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驱病赶鬼、妖言惑众、跳神放阴;不得培育宗族势力;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生产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得煽动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15.开展大型、跨地区的民间信仰活动如何审批?

在场所外举行具有一定规模的民间信仰活动和大型、跨地区的民间信仰活动,参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的做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方案,保证民间信仰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16.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对外交流交往有什么要求?

开展民间信仰方面对外交往,应当在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不受境外势力支配,不接受附带政治条件、干涉我内部事务的资助、捐赠和合作,自觉抵御渗透。开展涉外、涉侨、涉港澳台民间信仰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报批,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

17、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能否设立功德箱?

不可以。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十部门文件,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不得以功德箱或其他形式收取宗教性捐献。2015年,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对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提出了具体要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规设立功德箱,不得通过悬挂各种收款二维码等方式收取捐赠,防止商业化行为,防止“借神敛财”的现象发生。

18、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能否开展打卦占卜、抽签算命等活动?

不可以。民间信活动场所开展活动,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从事驱病赶鬼、妖言惑众、跳神放阴等活动,不得培育宗族势力,不得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或者利用邪教扰乱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损害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得以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名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抵御境外势力利用民间信仰进行渗透,防范打着民间信仰旗号的各类邪教、会道门等活动。杜绝在民间信仰活动中夹带封建迷信的内容,严禁打卦占卜、抽签算命人员在场所内从事活动。

19.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能否容留僧、尼、道等人员居住?

不可以。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能备案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不能容留容留僧、尼、道等宗教人员居住,不能擅自开展宗教活动。

20.民间信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将民间信仰纳入管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间信仰工作。要正确对待民间信仰信众,满足其信仰生活需求,切实维护好民间信仰信众合法权益。要立足于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考虑,依法规范民间信仰活动。

21.如何规范民间信仰活动?

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生产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公民生命和身体健康,不得借机敛财。对利用民间信仰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予以处理。

22.如何发挥民间信仰的积极作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民间信仰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大力提倡民间信仰中爱国爱民、弃恶扬善、扶贫济困、坚持正义、诚实守信等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对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做好保护和传承。发挥民间信仰在建设基层文化、维护公序良俗、融洽邻里关系、保护自然生态、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引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健康进步的文化活动和公益慈善活动,推动其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

23.如何建立民间信仰的工作机制?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遵循属地管理、群众自治的原则,纳入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管理。

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民间信仰工作负总责,统战、防范处理邪教部门负责做好政策指导;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行政监管,牵头协调相关综合事务和重要事项;宣传、公安、国家安全、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文物等部门分工协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民间信仰活动和场所进行监督和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各村(社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责任编辑:莫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