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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执行显效果 “老赖”主动现身求履行
作者:韦耿明  发布时间:2019-07-31 10:31:48 打印 字号: | |



“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2000元……”7月26日,武鸣区法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发布了悬赏执行公告,希望社会各界及群众协助法院找“老赖”。7月30日,悬赏公告发布第四天,2名“老赖”现身,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潘某珊与李某梅、潘某迪、潘某君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案件,于2015年5月2日经武鸣区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李某梅、潘某迪、潘某君未在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潘某珊向武鸣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又达成和解,但被告仅履行5000元,余款未按时按期履行。

多年来,武鸣区法院执行法官均无法联系到三名被执行人,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处查找也没有收获。近日,经潘某珊申请,武鸣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梅、潘某迪、潘某君3人发布了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发出后被迅速转发广为传播。公告发出当晚,潘某迪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恳请法院撤销悬赏公告。7月30日上午,李某梅、潘某迪到武鸣区法院,当场支付了剩余的履行款共计9万元。针对被执行人李某梅、潘某迪、潘某君主动履行义务的事实,武鸣区法院依法撤销了李某梅、潘某迪、潘某君的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藏匿住处或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报酬金的行为。

今年3月29日,武鸣区法院推出“执行悬赏保险”项目,申请执行人可自愿向法院提出申请,按照悬赏金比例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费,法院通过公告栏、网络等媒体发布悬赏公告,悬赏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全部悬赏金额。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向失信被执行人施加心理压力和法律威慑力,提升执行质效。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莫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