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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梁凤堂)
  发布时间:2019-06-24 11:16:16 打印 字号: | |

填报单位(公章):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责任人:梁凤堂   职务:党组成员 副院长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  体  措  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共性清单

强化责任担当

1.对分管的审管办、刑庭、未审庭、审监庭、行政庭负直接领导责任。

全年

 

2.年内召集分管部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2次。

全年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贯彻落实院党组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

全年

 

4.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6月

 

加强日常管理

1.年内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话和提醒谈话1次以上。

全年

 

2.年内在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9月

 

3.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性检查,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履行主体责任约谈。

全年

 

4.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廉洁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廉政约谈和督促纠正,对涉及违法违纪的及时汇报党组。

全年

 

5.认真填写主体责任手册。

12月

 

共性清单

严格廉洁自律

1.严格遵守、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全年

 

2.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全年

 

3.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本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

全年

 

个性清单

 

1.加强分管部门案件审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办案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全年

 

2.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依法纠正错案,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受到公平公正。

年底前

 

3.严格执行黑恶势力案件“一案三查”背书制度,深挖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及“保护伞”“关系网”。

全年

 

 

 

 

 

 

 

责任编辑:莫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