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19)桂0122执189号
彭晓光:
本院在执行覃仕荣与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作出(2019)桂0122执189号执行裁定书,扣押你名下的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桂A99J88)。现通知你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车辆钥匙交至本院,逾期本院将采取配匙、开锁等相关措施以保障本案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院地址: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2号 邮编:530100
联系人:刘法官 电话:0771-621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