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至17日,武鸣区法院针对被执行人邓江林等8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严打严防的高压态势。
邓江林等8人涉恶团伙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六项罪名,于2018年5月被武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处罚金4.4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万余元。该案是武鸣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并宣判的首起案件,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形成有力打击。
为迅速执结此案,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该起案件于4月9日移送执行后,武鸣区法院立即启动对涉黑涉恶犯罪执行案件快办快结工作机制,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执行局全体干警为成员的工作组,迅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4月16日,执行小组前往执行人正在服刑的监狱,再次向他们释明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劝导他们服从管理,认真改造,早日走上正途。4月17日,武鸣法院执行局联合府城镇派出所,出动30余名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动员其家属主动代为缴纳罚款和退赔损失,并对被执行人家采取搜查等强制措施。通过一系列有力的执行举措,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执回罚金2万余元。武鸣区法院还将持续开展此案的执行工作,尽快执回全部款项。
下一步,武鸣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确保“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深入查找是否存在涉黑恶线索,做到“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同步,查人寻物与查找线索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