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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 我院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老赖”不手软
作者:刘芸芳  发布时间:2019-02-25 16:09:15 打印 字号: | |
  “嘟……嘟……”,电话里一阵忙音,从21日下午17时至次日上午8时,我院执行法官多次拨打潘某电话均无人接听,说好次日来法院履行付款义务的潘某这是闹哪样?执行法官决定亲自奔赴潘某家中看个究竟。

  潘某、黄某是四起追索劳动报酬系案件的被执行人,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1月9日,我院受理该系列执行案后,潘某、黄某表示愿意共同履行义务,但因蕉园亏损严重,需等潘某香蕉售出得款后方能履行,几经商量,韦某等四名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并同意了缓期履行的方案。1月28日,潘某向韦某等人支付了60000余元履行款,并承诺于2月22日前付清剩余款项。

  看到执行法官突然找上门来,潘某情绪颇为激动,称收蕉老板欠其40000余元蕉款未付,所种香蕉也因天气原因未足够饱满难再出售,剩余履行款应由黄某独自承担,与其无关。在听取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后,潘某情绪逐渐稳定,在执行法官的要求下,其电话催促收蕉老板迅速转款,并带领执行法官到蕉园查看相关情况。经调查,潘某所言基本属实。

  随后,执行法官将潘某与黄某传唤至法院,同时联系四申请执行人前往法院商议对策。在我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法官再次调查潘某与黄某近段时间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并多次强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但直到下午13时许,潘某、黄某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进入僵局。

  为保障该系列涉民生案件的顺利执行,执行法官迅速就扣押潘某汽车的事项提请合议庭合议,并启动司法拘留的讨论和审批程序。当看到拘留决定书时,潘某、黄某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向执行法官要求再度协商,并最终达成由潘某先履行剩余支付义务的协议。

时间来到下午14时许,潘某在执行法警的带领下来到银行取出46700元,并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分配给四名申请执行人。四名申请执行人也考虑到黄某经济困难、潘某所种香蕉尚不能迅速出售等情况,同意潘某、黄某在20日内支付剩余工资16300元,同时请求解除对潘某、黄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