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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回马枪”堵老赖 迫使当场交付执行款
作者:刘允泽  发布时间:2019-01-29 15:48:48 打印 字号: | |
  春节将至,我院积极利用被执行人回乡过年的契机,抓紧时间开展执行行动。1月28日,我院执行法官机智地给“老赖”杀了一记“回马枪”,成功执行到案款1.8万元,并当场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1月28日傍晚17时30分,我院一个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陆某拨打“执行110”电话称,被执行人梁某在南宁市大沙田附近开了一家服装店,平常由其妻子潘某照看,梁某就住在服装店上的四楼,要求法院出警执行。得到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并于当晚19时到达陆某所称的梁某的服装店。法官按照陆某提供的线索上到服装店四楼查看,并没有发现梁某的踪影。经询问得知,梁某已将该服装店转让了,而且在离该店不远处开了一家新店。执行法官决定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继续到梁某的新店去查看。

  另一家服装店里,正在经营的正是梁某的妻子潘某。法官向潘某释明了来意,并让潘某给梁某打电话,让他来签收执行文书。但梁某在电话中说自己在外地,无法赶回来,让妻子潘某代为签收。执行法官只能依法让潘某代收了梁某的执行文书。但法官总觉得事有蹊跷,且申请执行人陆某坚持自己曾经在某个晚上在这里见过梁某。

  本着坚决负责的执行工作态度,法官又再一次回到第一家服装店仔细察看。这一次,案情有了转机。原来在服装店的深处还有一个隐蔽的楼梯,法官在第一次查看时并没有发现。跟着楼梯上到四楼,大开的房门里,被执行人梁某赫然就在房间里玩游戏。法官的这一记回马枪,让梁某措手不及,连忙说马上履行义务,给付执行款。当天晚上21时,梁某将1.8万元执行款交到了申请人陆某的手中。

  执行案中,一些被执行人与执行法官“躲猫猫”,试图逃避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院还将继续坚持重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案件执结,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莫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