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司法研究工作喜讯频传。方丽冬撰写的论文《大数据在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中的风险预防》获全国法院第三十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刘芸芳撰写的案例《人身保险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韦庆隆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鸣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和黄品雁撰写的案例《被告人主观恶意及社会危害性的因素,在具体量刑情节中的适用——陈永某等故意伤害案》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近年来,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调研服务审判第一要务、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法院科学发展原则,高度重视学术调研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积极性,深度研讨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理论、调研成果转化,司法研究工作道路不断取得新成绩。
下一步,我院将以荣誉为动力,在调研理念上强深化,在调研决策上展作为,在调研机制上有创新,在调研成效上下功夫,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科学严谨的研究学风,进一步推动法院调研工作开展,切实有效发挥调研工作在司法办案、科学决策、服务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