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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安装空调时不慎坠楼身亡,民事责任如何划分?看法官怎么判
作者:陈景  发布时间:2018-10-24 15:48:03 打印 字号: | |
  谢某是一位从事安装空调工作多年的操作人员,2018年5月,韦某通过报纸上刊载的广告联系到谢某,让谢某为其咖啡馆的空调外置机进行移机作业,双方通过口头协议,确定了工作时间、地点、报酬等事宜。谢某按照双方的约定开展作业,可是就在安装的过程中,谢某不慎从三楼摔落在地,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却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于是,谢某的三位继承人将韦某起诉至法院,主张谢某与韦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要求韦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3.3万元。近日,我院经审理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与韦某之间属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就本案而言,谢某是按照韦某的要求完成空调移机、安装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韦某则是接受该工作成果并向谢某给付一定报酬,双方据此形成的是承揽关系。在承揽关系中,谢某对完成工作成果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定作人韦某只有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才能对承揽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指示、监督和检查,双方人身依附关系很弱甚至没有。故原告主张的雇佣关系不能成立。

  本案中,谢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较长从事空调安装工作的经验,在未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攀爬作业,对自身损害后果具有直接、重大责任。此外,被告韦某仅凭谢某发布的广告即推定谢某具有相关资质,在未认真核验谢某有无资质证的情况下,即让谢某承揽业务,说明其在选任承揽人过程中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结合本案认定的事实与证据,法院酌定由谢某自担95%的责任,被告韦某承担本案5%的民事责任,遂判决韦某向三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9万元。
来源:未审庭
责任编辑: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