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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指标开展自查自评活动
作者:梁丹  发布时间:2018-08-09 16:11:04 打印 字号: | |
  8月9日,我院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开展自查自评活动。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傅豪同志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志丹同志共同听取了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光兴关于我院执行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报。

  随后,傅豪院长带领全体与会人员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逐一核对了我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进行了自我评分,查找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傅豪院长强调,“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周强院长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出的庄严承诺,解决执行难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直接体现,执行工作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必须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自查自评活动是我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本次自查自评活动既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也为我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下一步工作摸清了底数,明确了方向。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