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献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韦洪波与被执行人覃献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委托广西万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覃献超名下的坐落于武鸣县解放街284号城厢镇宣传文化站5层501、502、503号房(房地产证号:武房权证字第2014018237号);武鸣县城红岭大道8号尚东御景地下层026号车位(房地产证号:武房权证字第2016026735号);武鸣县城红岭大道8号尚东御景地下层026-1号车位(房地产证号:武房权证字第2016026736号)进行评估,该公司做出了房地产评估报告二份:1、武鸣县解放街284号城厢镇宣传文化站5层501、502、503号房(房地产证号:武房权证字第2014018237号)估价结果为400500元;2、武鸣县城红岭大道8号尚东御景地下层026号车位(房地产证号:武房权证字第2016026735号);武鸣县城红岭大道8号尚东御景地下层026-1号车位(房地产证号:武房权证字第2016026736号)估价结果为132300元。现将评估报告发送你们,如对该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该报告后10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