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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半偷鸡26只被判刑六个月
作者:黄品雁  发布时间:2017-07-28 16:34:48 打印 字号: | |
  南宁市武鸣区一男子不务正业,心术不正地竟做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深夜潜入农户鸡棚接连作案偷鸡。近日,我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600元。

  2017年1月10日凌晨,被告人潘某携带编织袋到南宁市武鸣区锣圩镇仙山村某屯,盗窃被害人潘甲猪栏内鸡棚中价值600元的6只阉鸡,自己食用。同年3月7日凌晨,被告人潘某又携带编织袋到该屯,盗窃潘乙猪栏内鸡棚中价值440元的5只阉鸡、4只项鸡。接着,潘某又在该村屯盗窃潘丙猪栏内鸡棚中价值752元的11只项鸡。盗后用铁笼装鸡拉往南宁华侨投资区里建街销赃,被民警人赃俱获。缴获的20只鸡被依法发还失主潘乙、潘丙。

  我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潘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盗部分活鸡已追回返还被害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潘某退赔盗窃所得人民币600元,退还被害人潘甲。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莫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