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里建法庭法官远赴黑龙江省鸡西监狱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案件的原告潘某与被告唐某于1998年经人介绍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于2003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3年被告在外地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原被告双方长期分居,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我院请求判决离婚。
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及时与被告唐某服刑所在的鸡西监狱取得联系后发去协助送达函,依法给被告唐某送达了应诉材料等法律文书,并决定启程前往被告处,当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审理。
黑龙江省鸡西市地处祖国的北端,与南宁相隔距离遥远,即便搭乘飞机也需要转机才能到达。由于航班晚点,主办法官一行人到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时已是凌晨时分,他们匆匆找了个落脚地歇息,第二天早晨5点就又坐上了飞往鸡西市的飞机。到鸡西市时已近晌午,法官顾不上旅途疲惫,马不停蹄地赶往监狱开庭。
在监狱的庭审中,主办法官向被告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伤害,并同意与原告潘某离婚,同时表示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过上新的生活。
当走出监狱时已是下午5点,法官与书记员这时才想起自己连午饭都没有吃,原告潘某也对法官的敬业态度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