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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约会遭遇抢劫 歹徒竟是男朋友
作者:班文敏  发布时间:2017-07-03 16:37:01 打印 字号: | |
  恋人相约共进晚餐,本是浪漫温馨的,一男子却对女朋友实施抢劫,让人大跌眼镜。我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近日,南宁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刘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16年年初,小丽通过网络认识了刘某,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16年7月23日下午,小丽在QQ群里发信息,邀人共进晚餐。被告人刘某回应说他有空,打算买菜到小丽家一起吃饭,小丽表示同意,并在家等候。当天下午18时许,刘某如约而至。两人一起煮菜做饭,并共进晚餐,还碰了几杯酒,一切看起来是如此温馨浪漫,这时的小丽还不知道自己引狼入室了。

  24日0时许,刘某趁小丽神志不清睡着时,将小丽扶下楼,带至小丽的越野车后座上。之后刘某驾车搭载小丽去到郊外某水库附近,用电线将小丽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围巾将小丽的眼睛遮住。待小丽清醒后,刘某便威胁小丽要6万元人民币。小丽听出是刘某的声音,心中悲愤欲绝。此时的刘某原形毕露,干脆也不隐藏身份了,把遮住小丽眼睛的围巾扯开,继续逼问小丽银行卡、保险柜的密码。25日凌晨4时许,小丽趁着刘某睡着之际,挪动手脚打开后座车门,跌倒在车子边的公路上。之后,小丽被一个路过的大货车司机发现。刘某看到事情暴露即驾驶小丽的越野车逃离现场,并将小丽的一部手机和一枚戒指拿走。货车司机解开小丽绑住手脚的电线并帮助小丽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于当日6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刘某抢劫的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32元,一枚银戒指价值人民币1348元,一辆福特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149600元。破案后,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抢得的手机一部、戒指一枚、福特牌越野车一辆均已发还被害人。

  我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方式抢劫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4月12日,被告人以其与被害人是情人关系,主观上只是想恐吓被害人要钱,没有意识到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且积极认罪,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为由,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近日,南宁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刘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莫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