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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现场办案解纷争 当事人赠送锦旗表谢意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7-06-16 17:54:17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现场办案,帮我讨回了公道,谢谢!”6月16日下午,杜某某给我院的黄斯法官送上了一面锦旗。锦旗上的“现场办案 公正高效”四个大字表达了他对法官扎实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的肯定。

  原告杜某某是武鸣区宁武镇某村集体组织成员。落实生产责任制后,村集体将一块面积为0.5亩的耕地分给杜某某经营,此后,杜某某一直在这块耕地上从事玉米和水稻种植。杜某某诉称,2011年12月份开始,被告南宁市某石材有限公司改变了耕地的种植状态,在耕地上堆砌石料、废渣等,损害了杜某某的生产经营权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他要求被告恢复耕地至原状,并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案件经过几次开庭,原、被告对现场损失情况、赔偿数额等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主办法官黄斯看到这个状况,认为不到现场勘察,只在法庭上审理案件,这个案子没有大的进展。她决定到现场去,在现场仔细做勘察、记录,更扎实、更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判决。

  5月27日,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一同到诉争土地现场,对土地状况、损毁情况等进行实地勘察。通过现场勘察,双方终于对现场状况达成了共识。法官抓紧时机在现场组织调解,经过几个回合的协调商议,原本双方协商不下的赔偿方案也达成了一致。双方就调解内容进行确认后,原告向法院申请了撤诉,这起物权保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韦羿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