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传来喜讯,我院顺利通过“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复审,这意味着我院连续9年保有“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自2008年获得该项荣誉称号以来,我院积极开展各项爱国卫生活动,营造整洁优美、健康和谐的环境。
长效开展净化卫生美化环境工作。坚持一日三扫制度,由保洁员每天按时打扫办公区,保持室内窗明几净,室外整洁美观;在院内绿化区域种植三角梅、假槟郎等植物,保持绿化景观错落有致,景色宜人;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邀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队伍对办公区、生活区统一除“四害”;严格车辆停放管理,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为干警及前来办事的当事人提供整洁优美的卫生环境。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定期组织干警对院区周边进行大扫除,保持大门前地面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泼乱倒、乱吊乱挂。做好车辆出入登记管理,保持大门前交通秩序畅通。按照“美丽武鸣·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要求,组织干警对责任区开展大扫除活动,对环境卫生进行连续性整治,有效推进美丽武鸣建设。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在法院大门的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栏宣传病媒防治知识,在会议室、立案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识,组织干警参加卫生知识竞赛和测试,每年安排干警进行健康体检等活动,提高干警的保健意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加强日常监督考评工作。不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评比结果作为各部门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院领导每周对全院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安排专人对各部门责任区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办公场所、干警生活区、责任区公路沿线的卫生情况、“五乱”情况等,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