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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执行 邻里得和睦
作者:徐润华  发布时间:2017-04-06 16:46:21 打印 字号: | |
  4月6日,我院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是多年邻居,因为法官巧妙的执行方式,使双方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2015年上半年,李某重新翻新自己的房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将邻居黄某房顶的一角撞坏。由于两家关系一直都不错,双方没有引发更大的争吵,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直到一次两人酒后争吵,再次说起这个事,双方相互指责对方小气,闹得不欢而散。之后,黄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法院,法院经调解不成后判决李某赔偿黄某2000元并将受损的屋角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不主动履行,黄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眼看本来和睦的邻里关系岌岌可危,执行法官与黄某取得联系。在交谈当中,黄某表示,只要求李某赔偿2000元即可,至于损坏的屋角,他自行修好。感觉到黄某也不愿意破坏原本友好的邻里关系,执行法官当即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而李某同样对邻里和睦很珍惜,拒不履行义务只是觉得打官司让自己丢了“面子”。了解到这一情况,法官从情理跟法理入手,换位思考,告诉李某生效判决应当如何履行,并把黄某的和解意愿告诉了李某。李某犹豫了一会儿后便答应了赔偿方案。

  在法院执行局,李某亲手把2000元赔偿款交到黄某手中,在两家人心中纠缠了两年的心结终于化解。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方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