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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多次上门约谈 圆满执结罚金刑案
作者:刘允泽  发布时间:2017-02-22 08:54:00 打印 字号: | |
  2017年 2月21日,武鸣区法院执结了一起卢某某盗窃判处罚金案,由于法官多次上门约谈,时机得当,卢某某父亲念及父子情,代子缴纳罚金,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卢某某盗窃案发之后,经武鸣区法院审理,判决卢某某盗窃罪并处罚金一千元。但卢某某已经深陷囹圄,一直未能履行缴纳罚金义务,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去年12月和今年1月,执行法官找到了卢某某的父亲,多次做父亲的思想工作。然而卢某某父亲不愿意为自己的儿子缴纳罚金,因为他认为儿子既离了婚又不孝顺,吸毒又盗窃,用他的话说“儿子不成人形”,对儿子非常失望,不想认这个儿子。可是毕竟是骨肉亲情,血浓于水,经过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谈心,卢某某的父亲终于发话,愿意代儿子缴纳罚金,并于2月21日当天将款项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罚金刑属附加刑,主要适用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财类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经济犯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故罚金刑在实际执行上不易到位,执行难度大。今年以来,武鸣区法院加大对罚金刑的执行力度,维护了法院判决的强制力,树立了司法权威。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方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