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里莫名多出了一笔款项,这是天上掉馅饼吗?法官告诉你,这“馅饼”可不能随便吃。1月23日,武鸣区法院对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郑某被判返还原告张某错汇的6万元。
2016年8月12日,原告张某在信用社转账时,因错误输入卡号,不慎将本应支付给厂家的货款6万元转入被告郑某在信用社的账户中。后经厂家催款,张某才意识到转账错误。张某通过信用社与郑某多次联系协商,要求郑某退回货款,均被郑某以种种理由拒绝。不得已,张某将郑某诉至法院。
武鸣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张某将自己的6万元款项错误转入被告郑某的账户,被告郑某没有取得该款项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原告张某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据此判令被告郑某返还原告张某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