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武鸣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到宾阳看守所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协商,原告与被告达成还款协议,一起涉及百万元的纠纷圆满化解。
原告苏某与廖某向被告石某支付了100万元,委托石某帮忙购买混凝土搅拌设备,但石某因故没能帮原告购买到设备。石某给苏某和廖某写下《欠条》,内容为:石某收到苏某、廖某两位搅拌站借款100万元,于2016年3月10日前还清。借款到期后,石某未能偿还欠款,原告经多次追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的被告人石某现被拘押在宾阳县看守所,武鸣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为能尽快解决纠纷,决定到宾阳开展立案调解工作。经多次与被告沟通调解,最终石某对该笔借款作出了还款计划:于2017年3月底前支付30万元,2017年6月底前支付30万元,余款40万元定于2017年12月底前偿清;并约定如被告石某有一期不能按上述还款计划支付,原告方即可就全部债权100万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告对被告的还款计划表示认可,双方关系得到缓和,均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武鸣区法院在开展立案调解工作中,遵循高效、规范、便利的原则,经立案法官认真审查的前提下,突出一个“快”字,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立刻办理立案手续,简易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对外地当事人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调解、优先送达”做法,有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