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午,我院执行局110办公室接到申请执行人黄某的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磨某的下落。虽然当时还不到上班时间,但执行法官依然立刻赶到现场将磨某带回了法院。在法院里,经过法官的悉心劝导,磨某仍拒绝履行申请执行人黄某的劳动报酬,法院遂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司法措施。“我们的目的就是让老赖无处遁形,穷尽一切可行手段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院黄光兴局长如是说到。
为全力破解“执行难”我院努力创新工作新模式,于今年10月推出了“执行110”便民联系卡,该卡印有执行法官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确保申请执行人能随时联系到执行法官,并温馨提示申请执行人,在出现以下三种紧急情况时拨打“执行110”报告法院:一是发现下落不明或故意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重新出现时;二是发现被执行人确切的财产下落或其他到期债权,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时;三是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行为时。
“执行110”推出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通过拨打“执行110”报警电话,申请执行人可立即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实现了执行法官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